广州增城政法先锋杨柳杰:用行动书写公平正义,用拼搏诠释检察风采
《警察与法治》广东讯 卢成旺
通讯员:刘佩如 文/图
脱下“橄榄绿”换上“检察蓝”,作为军转人员,他踏入检察系统19年,在不同岗位默默奉献、辛勤耕耘,用行动书写公平正义,用拼搏诠释检察风采。他就是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杨柳杰。
从零开始,甘当一颗“螺丝钉”
2003年,杨柳杰从部队转业进入检察院工作,彼时他已经是参加工作长达17年的老同志了。但进入检察院后,他没有“倚老卖老”,而是积极调整心态、服从组织安排,以一名新任检察人员的身份从头学习、从零开始。
杨柳杰从综合行政岗位做起,逐渐包揽了公文收发交换、印章管理等任务,经常来回奔走在多个单位之间流转文件,回到单位又能及时接收并处理各类公文。有时下班刚回到家,只要收到急件,他都二话不说折返单位,及时处理公文材料。
在繁琐的行政工作中,他像一颗“螺丝钉”,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;又如一个“齿轮轴”,在奔波中为检察工作的运转奉献自己的汗水。
释法说理,勇当正义守护者
2007年,杨柳杰调整岗位,进入刑事诉讼检察部门工作,期间累计办理起诉案件1298件1700人,每年的平均办案数、人数均在科室前列。
面对各种大案小案,杨柳杰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不枉不纵。同时,在处理家庭纠纷、邻里纠纷等引发的刑事案件时,他充分考虑社会效益,审慎办理,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温度。
期间,杨柳杰曾办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。当事人欲与其前妻复婚未果,无故打砸其前妻及第三人车辆,过程中双方发生推搡导致被害人受轻微伤。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,但杨柳杰考虑到该案系家庭生活矛盾引发,且双方仍共同抚养小孩,于是主动联系双方,并促成双方通过赔偿方式达成和解,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。他在维护法治权威的同时,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。
细致入微,做好刑事执行监督员
2020年,杨柳杰转入刑事执行监督检察部门工作,至今共办理各类刑事执行监督案件163件。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,他深入学习刑事执行监督相关法律法规、熟读法律条文,并结合工作实际与羁押场所特点,针对重点对象、内容、场所落实监督,总结监督要点293个,并针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提前介入,快速发现监督对象存在的问题。
在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中,他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,将存在问题与证据材料逐一查证对应,确保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。在此基础上,杨柳杰精准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,相关意见建议全部获得采纳,与相关执法部门形成合力,共同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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